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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救助”公益项目(12月)补贴情况公示表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0-12-30 | 浏览:1110次 ]

为了帮助贫困精神类残疾人精准脱贫,着力解决精神类残疾人看病难等实际困难,切实减轻患者住院负担,宝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向社会募集资金,设立“贫困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基金”,联合眉县残疾人联合会开展“贫困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救助”公益项目。
一、项目基金救助疾病范围
精神障碍类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二、项目救助对象及标准:
低收入精神障碍疾病贫困家庭患者,住院医疗费在医保及低保、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20%使用专项基金予以补助。
三、项目实施时限:从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

现将“贫困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救助”公益项目(12月)39人名单及13945.59元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5日(公示期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存有异议,请向宝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反映。

联系人:姜 伟 赵 阳

电话:0917-3100892 15191719449

“贫困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救助”公益项目(12月)
补贴情况公示表

序号 患者姓名 基金补助
(单位:元)
序号 患者姓名 基金补助
(单位:元)
1 管全会 500.00 1 侯军浩 588.90
2 党忠良 464.20 2 王占辉 218.50
3 牟德涛 385.11 3 张亚娟 241.00
4 陈永莉 500.00 4 张巧娟 579.30
5 刘建军 149.57 5 温雪妮 207.80
6 付海娟 209.66 6 姜亚军 624.50
7 周秋红 500.00 7 汶录勤 211.60
8 张天亮 221.13 8 张梅 198.40
9 张同兴 199.46 9 安智博 191.60
10 刘西川 500.00 10 侯保怀 809.70
11 王学君 177.58 11 王 明 406.00
12 陈哲 468.13 12 晁军仓 204.30
13 党忠良 406.79 13 毛晓强 589.00
14 陈婷 494.82 14 任立文 166.00
15 宋军林 500.00 15 魏 凯 228.80
16 陈永莉 405.55 16 赵 艳 596.00
17 李永茂 500.00 17 汶录勤 136.60
18 舒海彦 222.80
19 李长明 246.80
20 张社兵 249.20
21 程存得 211.80
22 许金录 2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