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救助”公益项目(12月)补贴情况公示表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0-12-30 | 浏览:802次 ] |
为了帮助贫困精神类残疾人精准脱贫,着力解决精神类残疾人看病难等实际困难,切实减轻患者住院负担,宝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向社会募集资金,设立“贫困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基金”,联合眉县残疾人联合会开展“贫困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救助”公益项目。 一、项目基金救助疾病范围 精神障碍类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二、项目救助对象及标准: 低收入精神障碍疾病贫困家庭患者,住院医疗费在医保及低保、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20%使用专项基金予以补助。 三、项目实施时限:从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 现将“贫困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救助”公益项目(12月)39人名单及13945.59元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5日(公示期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存有异议,请向宝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反映。 联系人:姜 伟 赵 阳 电话:0917-3100892 15191719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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