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贫困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救助”公益项目(10—11月)补贴情况公示表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0-12-09 | 浏览:456次 ]

为了帮助贫困精神类残疾人精准脱贫,着力解决精神类残疾人看病难等实际困难,切实减轻患者住院负担,宝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向社会募集资金,设立“贫困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基金”,联合眉县残疾人联合会开展“贫困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救助”公益项目。
一、项目基金救助疾病范围
精神障碍类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二、项目救助对象及标准:
低收入精神障碍疾病贫困家庭患者,住院医疗费在医保及低保、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20%使用专项基金予以补助。
三、项目实施时限:从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

现将“贫困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救助”公益项目(10—11月)50人名单及13456.4元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12月9日——12月15日(公示期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存有异议,请向宝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反映。

联系人:姜伟 赵阳

电话:0917-3100892 15191719449

“贫困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救助”公益项目(10—11月)补贴情况公示表

宝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为眉县安定医院精神类贫困患者补助名单公示表 序号 患者姓名 基金补助 宝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为眉县第三医院精神类贫困患者补助名单公示表 1 患者姓名 基金补助
1 李长明 199.2 2 刘建军 134.90
2 刘小军 202.7 3 韩 杰 354.00
3 刘晓虎 407 4 王林社 575.98
4 程存得 173 5 张锁良 539.82
5 张社兵 190.63 6 李 丽 253.89
6 舒海彦 160.6 7 李欢儿 205.46
7 张京榜 150.3 8 李欢儿 156.61
8 陈军锋 357.2 9 刘建军 106.60
9 张朝阳 162.8 10 赵玉娥 187.73
10 张福长 161.9 11 牟德涛 443.45
11 任立文 139.7 12 陈 哲 452.61
12 崔淑勤 154.9 13 陈明侠 500.00
13 夏栓堂 510.2 14 付海娟 500.00
14 张亚娟 188.1 15 孟 冲 174.19
15 田晓卫 126.7 16 周军虎 159.63
16 汶录勤 188 合计 4744.87
17 许金录 175.9
18 晁军仓 192.1
19 王明 425.1
20 郑喜秀 420
21 张京榜 220.9
22 刘小军 233.5
23 豆永照 392.7
24 杨亚军 159.9
25 舒海彦 221.2
26 梁青彦 438
27 张社兵 208.4
28 程存得 178.8
29 魏 凯 214.7
30 张朝阳 207.9
31 邱拥军 218.2
32 李长明 238.7
33 刘晓虎 410.7
34 董丽萍 681.9
合计 87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