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救助公益项目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0-08-25 | 浏览:350次 ] |
为了帮助贫困精神类残疾人精准脱贫,着力解决精神类残疾人看病难等实际困难,切实减轻患者住院负担,宝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向社会募集资金,设立“贫困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基金”, 眉县第三医院(安定医院)被指定为“贫困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救助”公益项目执行医院。 一、救助对象 精神障碍类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二、救助标准 低收入精神障碍疾病贫困家庭患者,住院医疗费在医保及低保、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20%使用专项基金予以补助,单次补助最高不超过500元/人。 三、项目管理 1、宝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设立“贫困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救助”公益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审批及资金拨付工作。 2、眉县第三医院(安定医院)设立“贫困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救助”公益项目办公室,负责救助患者的材料初审、收集、报批及资金的委托发放工作。 四、实施时间: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 欢迎精神障碍类病患及家属前来问诊,此项目以专业的医疗服务和减免患者家庭负担为宗旨,竭诚为精神障碍类病患及家属服务,祝愿患者早日康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