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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儿童轮椅捐赠发放仪式在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举行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1-03-11 | 浏览:405次 ]

3月11日,“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儿童轮椅捐赠发放仪式在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市残联二楼大厅)举行。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李朝庆,项目部主任高倩倩,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何凤娥、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蔡旭,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张永鹏,各县(区)残联有关领导以及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福利院等康复机构负责人出席了捐赠仪式。仪式由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任勇夫主持。


此次捐赠是由中、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根据各县(区)、康复机构残疾儿童实际需求,为我市肢残儿童,特别是脑瘫患儿捐赠明门儿童轮椅161辆,每辆价值1124.56元,总价值18万余元。此次儿童轮椅免费发放,减轻了残疾儿童“出行难、护理难、负担重”的困难,为脑瘫儿童的康复训练及出行提供了方便,使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也获得残疾儿童家属的广泛赞誉。


仪式上,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李朝庆首先对宝鸡市残联、市基金会多年来认真执行中、省基金会的扶残助残公益项目表示肯定和赞扬。希望这个项目在残联和基金会的合力下,顺利地执行完成,并调动一切力量,使基金会越办越好,路子越走越宽,为残疾人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宝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蔡旭宣读了2021-2022年度宝鸡市“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儿童轮椅捐赠方案。

宝鸡市儿童福利院院长李富强代表受赠方向各位领导,各位志愿者和爱心企业表示最真挚的感谢。他表示感受到全社会关爱的孩子们会将爱心传递下去。

宝鸡惠耳助听器专卖店向宝鸡市聋人协会捐赠价值四千元助听器专用电池两千粒。


宝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蔡旭向惠耳助听器宝鸡中山西路店负责人徐微微颁发捐赠证书。


宝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何凤娥讲话并呼吁大家都要加入到助残行列,共襄助残义举,为残疾朋友办一些实事、献一份爱心。希望我市更多的企业家、更多的单位、更多的朋友更多地关注弱势群体,以实际行动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儿童轮椅捐赠项目落地我市,充分体现了中、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对我市残疾儿童的关心与厚爱,彰显了明门集团承担社会义务、扶残助残的爱心善举。我们相信有像明门集团、惠耳听力这样的爱心企业一如既往的鼎力支持和帮助,有各县(区)残联和机构的积极参与,有为残障孩子造福的共同理想和追求,“阳光伴我行”项目一定会做得更加扎实,更加契合残障儿童的需求。